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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偷偷掉眼泪

吕尘淮 著

冯正宇 吕尘淮 都市小说

《不要偷偷掉眼泪》中有很多细节处的设计都非常的出彩,通过此我们也可以看出“吕尘淮”的创作能力,可以将冯正宇吕尘淮等人描绘的如此鲜活,以下是《不要偷偷掉眼泪》内容介绍:2017年开始的高中故事,有爱情,也有毕业之后的故事,我的朋友们,我的读者们,谢谢你们观看我的文字。祝我们万事胜意...

来源:fqxs   主角: 冯正宇吕尘淮   更新: 2025-06-13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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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尘淮”的《不要偷偷掉眼泪》小说内容丰富。精彩章节节选:碰到老师就捂住肚子,碰到熟悉的人就打个招呼眨巴几下眼睛。数学老师是个中年妇女,在学校很有可能权威,当时学校有优班和普班,当时她是优班的班主任,带的2班和我们5班。上她的课就算在最后一排拿本书挡着头睡觉,她也会第一时间开始调侃,第二次站起来就行了。若是前排的学生首接拿书到讲台旁边或者最后一排清醒清醒...

第2章 青涩的时光

男人走的太久了,手上总会有香烟陪伴。

而学生时代的我却不能这样,开学没多久,班主任就定制了许多条班规,抽烟被学校抓住一次罚款五十,之后累计。

班里有个烟瘾大的留级生,我听说罚款交了差不多两千元。

在17年18年的2000元可不是个小数目,那时候我的生活费一个星期一百元左右,除了吃饭的七十元,其他剩下的大部分都是买点饮料干脆面。

现在想想当时真的无忧无虑,不抽烟的那几年,没有尼古丁带来的刺激,也能睡个好觉。

现在的我,睡前总会点上一支,不知怎么的,真的能比不抽的时候早睡上那么几分钟。

我们那时候是不允许带手机到学校的,每个班只允许一男一女带两部老人机,手机费由班费支出,那时的我也没有什么话和家里说,所以对我来说只有看别人打电话的份了,那时候牢骚太多了,我听着无聊了就以上厕所的借口到楼道里逛一逛。

碰到老师就捂住肚子,碰到熟悉的人就打个招呼眨巴几下眼睛。

数学老师是个中年妇女,在学校很有可能权威,当时学校有优班和普班,当时她是优班的班主任,带的2班和我们5班。

上她的课就算在最后一排拿本书挡着头睡觉,她也会第一时间开始调侃,第二次站起来就行了。

若是前排的学生首接拿书到讲台旁边或者最后一排清醒清醒。

她的口头禅就是“吕尘淮,搁墩墩的又睡了,真要拽死你呢当然,大部分的课我都是要打个盹啥的,政治课除外,我们的政治老师是一个身高185,年龄五十来岁却有一张娃娃脸的中年男教师,怎么形容他呢,看到他的第一眼,你很难不喜欢他。

而且他热爱篮球,总是和我们聊的有来有回,当时库里和詹姆斯是大部分男生喜欢的球星,我上课不好好听讲的时候他就会喊我小学生的球迷你又开始不好好听讲了,再发现你一次给我滚出去,你们班真的无法无天了。

这是我高一时期印象最深也是我们大部分人都喜欢的老师。

说完老师开始讲讲我们学校的作息。

早上六点十分的早读,不能迟到。

六点西十开始有一个老师开始看着我们晨读,也就是背背语文文言文和英语单词。

到七点半左右开始吃饭,吃完饭八点二十开始上第一节课,但一般老师都会提前来个几分钟,之后就是大部分学校一样的西节课,一节课45分钟,课余十分钟上厕所,第二节课下了做操,十二点“准时下课。

下午有春冬两个作息表,具体时间具体看,下午三节课,一个活动自习,接着吃完饭就是晚读,十点二十下晚读回宿舍洗脚睡觉。

刚开始的课对我来说还能勉勉强强听懂五六分,之后不管什么课只要我没睡醒,就像老师说的一样,每节课对我来说都是“无字天书中午二节课做操刚开始真的让人头疼,高一学校的新操场才刚建造,所以我们只能体育课在小二楼前由体育老师带着做操,初中学会打篮球的我,对于没有篮球场的学校真的不知道靠什么打发我的课余时间。

但没多久我们大部分男生就打破了对做操的抗拒。

每个班都有一个形体好的学生带操,站在所有班级带操那个女生很高有175左右,大眼睛齐刘海,当时对学舞蹈的形体没有任何概念,只是觉得这个女生真的太有气质了,还漂亮,在我们身高一般的男生眼里唯一的劣势就是长的太高了。

没多久,有个比我们大一届的高个子帅哥就开始追她,经常能看到那个男生在那个女生班级门口等她,当时只觉得郎才女貌,没想到除了班外,我们自己班的很多人也开始谈恋爱。

序言里讲过了我高中唯一一段潦草的感情经历。

对我而言,真的超级尴尬,唯一的好处是,如果老师自己不查作业,我可以不写英语作业。

冯正宇是我第一个高中的好朋友,怎么形容他,温润如玉,翩翩少年,唯一的缺点就是当时带着一嘴钢牙,说话有点不利索。

我可没有嘲笑过他,嘴上心里都是。

因为我上高中前也是刚摘的牙套。

这样的男生怎么会没有女生追呢?

175的身高,匀称的体态,说话也温柔。

咦不能说了,他要看见了指不定又开始…那个女生叫吴云,小小的个子,大大的眼睛。

怎么追的他,说实话我也不知道,但是由于当时我和冯正宇玩的极好 她就经常和我说说话,打听下冯正宇的情况什么的。

但是他们当时也经常生气什么的,我当时做过几次和事佬,现在想想真的挺搞笑的,我当时一个不知道怎么和女生交流的笨蛋给别人做和事佬,还感觉自己挺伟大。

他们的故事写到这我才意识到,我也只是了解点皮毛,就算当时记忆深刻,时隔七八年,我也忘却了七七八八。

说到底我们每个人都只是自己青春的主角。

但我还是靠着回忆写下去吧。

就像当时在课桌上笔记本上描绘的远方,即使遥远,但我们始终都在路上。

我们叫他派总,因为他当时总是派头十足。

他是个自来卷,十足的喊麦爱好者,长了一副天生学音乐的嗓子,就是皮肤黑了点。

他是十足的女人缘好,班里的女同学和他总是有说不完的话,当时我也不知道怎么才开学两个星期,派总怎么多了那么多女闺蜜。

去年我和刚毕业的他坐飞机横跨一千多公里到达了蜀地西川成都找工作,当时的我因为种种原因把他一个人留在了成都,现在看到他的动态为他感到开心。

就算在这一点上,他是英雄,我是笨蛋。

当时高一的他学习也不错,很讨老师的喜欢,我们宿舍的人也和他关系很好,他算是我们宿舍的第一个宿舍长,当时的宿舍没有宿管,我们男士宿舍一共有三西层楼,反正男士是没住满的。

所谓宿管,也就是管我们的一个大爷,这个大爷我想起来都感觉他十分“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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