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 章
最终的判决毫无悬念。
我们离婚,房子作为我的婚前财产,物归原主。
路昭明作为婚姻中的重大过错方,被判净身出户。
并且,他必须在判决生效后的一个月内,赔偿我十五万元的精神损失费,以及归还他非法转移的那三十万夫妻共同财产。
宣判的那一刻,路昭明瘫倒在被告席上,面如死灰。
我站起身,向法官和陪审团深深鞠了一躬,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出了法庭。
外面的阳光很好,刺得我眼睛有些发酸。
我自由了。
路昭明没有钱赔我。
他被公司开除了,名声在整个行业里都臭了。
他把所有的怨气都撒在了于筱筱身上。
他去起诉于筱筱,告她诈骗,说她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了他的钱财。
于筱筱自然不肯承认。
她在法庭上哭诉,说那些钱都是路昭明自愿赠与的,是他们爱情的见证。
为了证明这一点,她甚至拿出了路昭明给她写的情书,发的露骨短信,还有他们一起去各地旅游开房的记录。
一场离婚官司,演变成了一场狗血的互撕大戏。